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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人员超编是保证预算执行的基础

2018-12-25 10: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吃过午饭,李小钉抓紧时间靠在办公室沙发上小憩。她随手拉过一张报纸翻看,一条消息引起了她的注意:“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08.9万人。”这不是我们部门决算统计中也有的数据嘛!小钉想。“不知我们决算中是不是这个数?”想着,小钉一骨碌爬起来,从文件柜里找出《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资料》,翻看全国行政单位人数到底是多少。
  这一查让小钉吃了一惊,部门决算中的年末实有人数超过国家公务员局的数字不少!决算中也填报有人员编制数,小钉将决算中相应的编制人数与年末实有人数相比,却并不超编。这可怪了,编制到底是多少?究竟超编不超编? 为搞清情况,下午一上班,小钉就给分管部门的徐处长打电话,请他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本级分部门、地方分省市的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以便对照核查人员超编情况。
  很快,有关部门提供了截至2012年12月底“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和在职人员统计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人员编制数和在职人数,小钉他们又结合部门决算中的年末实有在职职工人数制作出分析表,对2012年度部门决算本级分部门、地方分省市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年末人员超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结果发现,本级行政和参公总人数均不超编,有少数几个部门超编,小钉他们随即一一进行了核实,摸清了情况。地方省市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超编较多,有十几个省市超编比例都在两位数以上。另外,行政和参公管 理事业单位还拥有相当数量的编制外用工。
  李小钉立即将部门决算中反映出的人员超编情况向领导做了详细汇报。经请示领导同意,小钉他们向超编较多的十几个省市财政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认真核实人员超编情况,分析超编原因,限时书面反馈。随后,小钉又带队先后到部分省市进行调研,实地座谈了解省、市、县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情况和原因。
  根据各省市书面反馈材料和实地调研了解的情况,小钉认真进行了汇总和分析,认为地方省市行政和参公管理人员超编除了历次机构改革遗留问题、政策性人员安置和人员统计口径等一些共性原因外,最主要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和单位“依法行政”观念不强,对人员编制刚性约束认识不够,执行不力。
  对于为什么有关部门统计的 各省市编制和实有在职人数基本相符,而财政部门决算反映的实有在职人数却超编不少的问题,追其原因是:地方省市向有关部门报人数,是报执行编制的政绩,自然是越不超编越好;而向财政部门报人数,是要经费,当然只能据实不能少报。
  由此更证明了有关部门之间建立编制管理相互制约机制的重要性。只有实现了下达编制的与执行编制的、管人的与管钱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手合力,才能准确掌握人员真实情况,实施有效管理。
  在与有关部门就人员超编问题联系和沟通的过程中,小钉了解到,这几年,编制管理部门一直在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已将此写入相关文件中。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编制实名制推行比较好的地方省市名单,小钉对照查看了一下这几个省市的决算年末在 职人员情况,竟基本上都不超编!编制实名制—— —还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结合本职业务,小钉认为,如果能将编制实名制再与财政统发工资的名单结合起来,使编制、在职人员、财政统发工资名单三者严格统一,那么,编制管理这道防火墙就会更加严密牢固、无懈可击了。
  为确保本届政府提出的“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落实,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小钉他们在撰写的调查报告中建议:一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编制是刚性约束,必须严格遵守。
  各地要按照中央相关文件要求,对现有各级财政供给人员、行政和参公超编人员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情况,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条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 减不增。
  二是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尽快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将编制、在职人员和财政统发工资名单严格统一起来,进入财政工资统发系统的人员必须与实名制编制相对应;同时对已进入工资统发系统的人员进行认真清理。有关部门要运用技术手段联网监控,严格控制人员超编。
  三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行政和参公单位编制外用工。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所需要的用工和服务等等。
  随着《预算法》、《编制管理条例》等的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也会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会进一步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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