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一)按照购置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1.《存货具体准则》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和借款费用。
(1)存货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用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2)存货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3)存货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4)按照《借款费用具体准则》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
2.《固定资产具体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3)按照《借款费用具体准则》规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
(二)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价是指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非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都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负债的计量
负债的计量主要包括预收账款、接受劳务按合同应付款项和购进货物应付账款等。
历史成本,是取得资源和确认负债的原始交易价格,因而具有可靠性,并且其计量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很丰富。但是,在物价变动明显和资产发生减值时,其可比性、相关性下降,收入与费用的配比缺乏逻辑统一性,经营业绩和持有收益不能分清,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出现低估,难以真实揭示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