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什么是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经营资金在周转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上的那部分资金。
商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大量的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货币资金的收支来进行的。例如:商品的购进、销售,工资的发放,税金的交纳,股利、利息的支付以及进行投资活动等事项,都需要通过货币资金进行收付结算。同时,一个企业货币资金拥有量的多少,标志着它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大小,是投资者分析、判断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在企业资金循环周转过程中起着连接和纽带的作用。因此,商业企业需要经常保持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既要防止不合理地占压资金,又要保证业务经营的正常需要,并按照货币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种收付款项进行结算。
货币资金的种类及会计处理
货币资金按其存放地点和用途的不同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一、现金
1.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2.企业在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的几项规定。
3.企业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根据登记的“现金日记账”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国会计上所界定的“现金”概念不同于西方会计上所界定的概念。我国会计上所说的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而西方会计上所说的现金则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符合现金定义的票证,如未结付的支票、汇票等等。
二、银行存款
(一)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
1、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它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
2、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并保证兑付,而且见票即付,具有信誉高,支付功能强等特点。
银行本票发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的面值有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银行本票可以根据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3、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入以及其他组织之间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经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可背书转让。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的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4、 支票
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结算方式是同城结算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单位卡一律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信用卡在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允许善意透支,透支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6、 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信汇和电汇两种。汇兑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
7、 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收取同城和异地的款项。委托收款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
8、 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承付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托收承付款项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它的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时,购销双方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与验货付款两种。验单付款是购货企业根据经济合同对银行转来的托收结算凭证、发票账单及代垫运杂费等到交易所进行审查无误后,即可承认付款。验货付款是购货企业等到货物运达企业,对其进行检验与合同完全相符后才承认付款。
9、 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收到信用证后,即备货装运,签发有关发票账单,连同运输单据和信用证,送交银行,根据退还的信用证等有关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接到开证行的通知时,根据付款的有关单据编制付款凭证。
(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1、 核算
2、为了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企业必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