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笔款未收完,又接着收第二笔款,搞乱缴款者的款项。
2.收款清点完毕,对券别加计总数时不认真复核,发生加错金额、看错金额、看错券别、看错大数,点错尾数等查错。
3.用机器点完一把钞票,拿起来捆扎时,没有看清接钞台上是否仍留有人民币,或人民币被卷入输送带未发现,以至产生一把多,一把少的现象。
4.未看清凭证上所列的付款金额数,粗心大意,随手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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