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35项审查要素
1.商业汇票是否是按统一规定印制的。
2.规格:100mm*175mm(误差1mm)。
3.承兑银行的是否与汇票号码编号中的代码一致。
4.印刷厂家的代码是否与编号中的代码一致。
5.印刷厂家的名字是否在规定位置(注意改制前改制后及年份)。
6.纸张:采用汇票专用水印纸,纸中含有无色、有色荧光纤维,具有防涂改功能。
7.颜色:票面由黄色、绿色二种颜色组成(四大国有银行稍有差异)。
8.票面采用彩虹印刷。
9.票面:有黄色花朵图案和辐射状水波纹图案。
10.自左下角至右上角以2公分(25行)斜线隔开,斜线由“HUIPIAO”微型字母组成。
11.水印图案:由黑、白花朵和HP图案组成。
12.水印(阴阳水印)相间组成。
13.行徽:“银行承兑汇票”左测的行徽由红色荧光油墨印制,在紫外灯下显桔红色荧光。
14.微缩文字:“银行承兑汇票”下方直线由汉语拼音字母“HUIPIAO”组成。
15.暗记:“银行承兑汇票”右侧的行徽暗记,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制,在紫外灯光下显黄绿色荧光反应。(注意各行的行徽、行标)
16.号码:采用组合专用号码,号码由8位数字组成。用棕黑色渗透性油墨印制,在纸张正面显棕黑色。
17.号码背面有红色渗透效果。
18.红水线:大写金额的红水线用水容性红色荧光油墨印制,正常的红水线在紫外灯光下有微弱的红色荧光反映,涂改后的红水线发生变化。
19.二维标识码:汇票背面的二维标识码用墨绿色短波荧光油墨印制,与背面颜色一致。
20.二维标识码在短波灯光下有微弱的绿色,荧光反映。
21.荧光纤维:纸中的无色荧光纤维在长波、短波灯光下有荧光反映;有色纤维只在短波灯光下有荧光反映。
22.汇票金额:中文大写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大小写必须一致。
23.汇票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24.汇票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应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25.出票人的签章: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签章。
26.承兑银行的签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27.汇票的出票日期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8.汇票必须是可转让的,正面不得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29.汇票上有无记载“已贴现”或“已质押”字样。
30.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必须连续。
31.最后一手背书是否为贴现申请人;银行转入买断背书是否为汇票专用章及授权人章。
32.背书使用粘单,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33.出票人签章处的日期必须与出票日期一致。
34.承兑日期填写齐全。
35.承兑协议编号处要有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