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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结算如何办理退汇

2019-01-10 12: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汇款人因故对汇出的款项要求退汇,如果汇款是直接汇给收款单位的存款账户入账的,退汇由汇出单位自行联系,银行不予介入。

 

如果汇款不是直接汇往收款单位存款账户人账的,由汇款单位备公函或持本人身份证件连同原信、电汇凭证回单交汇出银行申请退汇,由汇出银行通知汇人银行,经汇人银行查实汇款确未解付,方可办理退汇;如果汇人银行接到退汇通知前汇款已经解付收款人账户或被支取,则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办理退款手续。

 

如果汇款被收款单位拒绝接受的,由汇人银行立即办理退汇。汇款超过两个月,收款人尚未来汇人银行办理取款手续,或在规定期限内汇人银行已寄出通知但由于收款人地址迁移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笔汇款无人受领时,汇人银行主动办理退汇。

 

汇款单位收到汇出银行寄发的注有“汇款退回已代进账”字样的退汇通知书第四联(适用于汇款人申请退汇)或者由汇人银行加盖“退汇”字样,汇出银行加盖“转讫”章的特种转账贷方凭证(适用于银行主动退汇)后,即表明汇款已退回本单位账户。财务部门即可据此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则与汇出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会计分录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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