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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发票风险的4个“绝招”

2018-12-27 14: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控制发票风险其实可以很简单,在合同中增加下面四个条款即可将风险转移。

  【案例1】先开票还是先付款?

  实务中,很多企业应收款方要求先行支付货款或工程款,然后再开具发票,可是款项支付以后却迟迟拿不到发票而无法税前扣除,付款方企业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其实,先付款还是先开发票是甲、乙双方博弈的结果,在合同中作如下约定即可轻松解决财务人员的困扰。

  1.甲方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目前尚未发现不接受此条款的供货方或提供劳务方。

  【案例2】发票不合规咋办?

  实务中发现,很多房地产企业会签订一些厂家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的合同,例如:电梯厂家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空调厂家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门窗厂家销售门窗并负责安装等,这种业务按税法规定应该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建筑业发票,但很多厂家却只开具了一张增值税发票,没有就安装业务缴纳营业税和开具营业税发票,甲方拿到一张增值税发票税前扣除时很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规发票。还有一种情况是营改增后有的业务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却开了营业税发票,例如设计费开了营业税发票。这种情况会增加甲方取得发票不合规的风险,怎么办呢?在合同中增加第2条即可将该风险转移。

  2.乙方应当对其开具发票的合规性负责,如果因为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规而导致甲方无法税前扣除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目前尚未发现不接受此条款的供货方或提供劳务方。

  【案例3】如何取得质保金发票?

  房地产企业一般都会在工程完工时扣留乙方一部分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内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再退还给乙方。税法规定,这部分质保金虽然没有支付但如果取得了乙方开具的发票的话也可以作为开发成本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为了取得这部分质保金发票,在合同中增加第3条即可实现。

  3.甲方与乙方双方确认由甲方保留结算值的5%作为质保金,当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款项至本合同结算值的95%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结算值100%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除扣留质保金外,有权拒绝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

  【案例4】支付违约金只给开收据?

  实务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都会有延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的话需要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有时甲方支付了违约金,乙方却开具了收据,这显然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因为对于乙方来说这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开具发票的。为规避甲方发票合规性风险,需要在合同中增加第4条。

  4.如果因为甲方违约需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话,乙方应将收到的违约金并到合同价款一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具体实操处理注意事项】

  1.合同约定只是对乙方的一种约束和风险转嫁行为,为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和诉讼,在索取发票时还是尽量明示乙方应开具什么发票。

  2.对于乙方以没有经营范围为由,不开具合规发票,例如应该开增值税发票却开成营业税发票的行为,甲方一定不能接受,可以要求他们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或增加经营范围和税种登记,否则一律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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