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并承诺其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需要支付各种款项时,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1.银行本票的种类
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本票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
(1)本票接收款人的记载方式不同,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
(2)本票按金额是否预先选定,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①不定额本票面额分为500元、1 000元、5000元和10 000元四种。不定额银行本票只有一联,由签发银行盖章后交申请人办理转账结算或取款。
②定额本票一式两联,第一联为签发支付结算本票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签发银行留存,在结算本票时作传票附件。
2.银行本票结算程序
(1)申请人办理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详细填明收款人名称、金额、日期等内容,并加盖预留银行即鉴;如个体经营户和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还应填明“现金”字样。然后递交本单位开户银行(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人办理银行本票时,应先将现金交银行出纳部门,办理领取银行本票手续)。
(2)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在收妥款项后,据以签发银行本票。申请人取回本幕后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需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加盖印章,不定额银行本示要用压数机压即金额后,再将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
(3)申请人持根行本票可以向填明的收款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办理结算,收款人收到付款人交来的银行本票,经审查后填写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收到的银行本票,交本单位开户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手续。收款人为个人的也可以持转账的银行本票经背书向被背书人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办理结算。具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向银行支取现金。其格式如图8 -3所示。
图8-3 银行车票结算程序
3.银行本票结算的基本规定
(1)银行本票一律记名。
(2)银行本票允许背书转让。
(3)银行本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一按30日计算,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逾期的银行本票,兑付4行不予受理。
(4)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遗失的不定额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1个月内确未冒领,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5)不定额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本票的面额分为500元、1 000元、5 000元扣10 000元四种。
(6)银行本票需支取现金的,付款人应在“银行本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宇样;银行受理签发本票时,在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并盖章,收款人凭此本票即可支取现金。
4.受理银行本票应注意的事项及退款规定
(1)受理应注意的事项
银行在受理根行本票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①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收款人。
②背书是否连续。
@银行本票付款期是否在规定的付款期内。
④签发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涂改,印章是否清晰、有效。
⑤不定额银行本票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金额。
⑥持票人身份查验,摘录身份证号码。
(2)退款规定
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或因其他原因未使用而要求退款时,可持银行本票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手续。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某人,还应填写一式两联进账单递交银行,待银行办妥退款手续后,凭银行退回的进账单进行账务处理。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持票人,应在来用的银行本票背面签单,并交有关材料证明,经银行审核方予退款。
5.银行本票的账务处理
银行本票,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人银行的款项。企业采用银行本票进行结算时,应填写“银行本票委托书”,将款项交存银行。其账务处理如图8 -4所示。
图8-4 银行本票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