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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2018-12-21 11: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1.商业汇票的种类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1)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②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③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④提供一部分保证金,对不足部分提供符合条件的第三人担保或财产抵押。

  (2)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交付款人承兑;或者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存在真实的委托付款关乐,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商业汇票结算程序

  (1)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一般包括以下操作流程:

  ①签发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可由收款人签发,也可由付款人签发。汇票签发后,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人留存;第二联为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开户银行随结算凭证寄往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人留存备查。第一联由付款人(即承兑人)暂存,付款人据此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第二联汇票由付款人(即承兑人)在承兑栏加盖预留银行印签章,并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以示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据此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⑦委托收款。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迸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收款一般采取的是委托收款方式。

  ③到期兑付。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筹集款项,于到期日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传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后,将款项划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付款方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款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其格式如图8—5所示。

  图8-5 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

  (2)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程序。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一般包括以下操作流程:

  ①申请承兑。承兑申请人(即付款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和购销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银行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与承兑申请人签订承兑协议一式三联,并在银行承兑汇票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加盖印章,用压数机压即汇票金额后,将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和第三联解讫通知单交给承兑申请人。

  ②兑取票款。付款人(即承兑申请人)将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和第三联解讫通知单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应在银行承兑 汇票到期时,填写两联进账单,然后将银行承兑汇票。解讫通知连同进账单递交其开户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手续。银行按规定审查无误后,在第一联进账单加重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收款人,收获人凭此联作收款入账手续。

  ③支付票款。付款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应将其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在收到兑付银行付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和解讫通知以及有关传票后,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将付款人款项划出。其格式如图8 -6所示。

  3.商业汇票结算的基本规定

  (1)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图8-6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程序

  (2)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个月。商业汇票到期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需要分期付款时,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3)无款支付的规定。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账户存款不足而不能支付票款时,如果属于异地办理委托收款的,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在委托收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付款人“无款支付”字样,按照委托收款结算无款支付手续处理,将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如果属于同城用进单划款的,出照空头支票退票处理。同时,银行按照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对付款人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同时她以2%的赔偿金,支付给收款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账户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时,银行一方面凭票向收款人无条件支付款项,一方面将根据承兑协议对付款人执行扣款。将尚未收回的款项转入付款人的逾期贷款户,井接每0.5‰计收利息。

  4商业汇票结算应注意的事项

  (I)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法人。

  (2)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例8-1】甲企业于2011年4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 50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发出商品,办妥托收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4月10日,收到乙公司面值为58 5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借:应收票据 58 5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58 500

  贷:应收票据 58 500

  【例8-2】2011年甲企业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 500元。10月1日收到己公司交来6个月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面年利率为6%。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年末,计提票据利息时:

  应计提的票据利息=58 500×6%/12×3=877. 50(元)

  借:应收票据 877. 50

  贷:财务费用 877. 50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收回贷款时:

  收款金额=58 500×(1+6%/12×6) =60 255(元)

  2012年票据利息=58 500×6%/12×3 =877.50(元)

  借:银行存款60 255

  贷:应收票据 59 377. 50

  财务费用 877.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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