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设立后,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外国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含境内合法所得)向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或者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权支付对价,外商投资企业应就外国投资者出资及权益情况在外汇局办理登记。
银行在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业务时,通过查询境外股东英文名称(来源于系统登记信息)与汇款人英文名称(来源于报文或国际收支申报单)进行比对来判断投资人与缴款人是否一致。如办理境外机构基本信息登记时未录入对应英文名称,应根据境外机构注册登记证明上所记载的英文名称进行比对。若判定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银行应在出资入账登记中注明。
外商投资企业后续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资本变动事项的,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或转为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