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属于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约定的其中一家境内机构向其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清算登记。境外企业因清算需汇回资金的,在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或约定的一家境内投资主体)办理清算登记后,各境内机构可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到银行办理后续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汇回资金入账手续等。
对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企业所需手续包括: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注销事项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3.清算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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