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清查现金和银行存款
现金的清查:
现金清查是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现金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
清查过程中不能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充抵库存现金。
盘点后,根据现金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是反映现金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
银行存款的清查:
(1)银行对账。银行存款清查亦称银行对账,是指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
(2)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的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凭证登记入账,另一方由于未取得凭证尚未登记入账的项目。未达账项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①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
②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
③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
④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