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2.0版)》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2]36号 2022-08-29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专业服务领域开放改革,支持鼓励境外专业人员来京创业就业,提供便捷的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2.0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1.0版)》(京人社事业发〔2021〕10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2.0版)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
1 |
注册会计师 |
|
2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
3 |
注册建筑师 |
|
4 |
监理工程师 |
|
5 |
造价工程师 |
|
6 |
建造师 |
|
7 |
勘察设计 注册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8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
9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
10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
1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
12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
13 |
注册验船师 |
|
14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15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
16 |
注册计量师 |
|
17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 |
|
18 |
执业药师 |
|
19 |
专利代理师 |
|
20 |
拍卖师 |
|
21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
22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
23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
24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
25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
26 |
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
27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28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
29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
30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
31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
|
32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
|
33 |
税务师 |
|
34 |
认证人员职业资格 |
|
35 |
设备监理师 |
|
36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
37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
38 |
精算师 |
|
39 |
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 |
|
40 |
翻译专业资格 |
解读 问答《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2.0版)》
一、文件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当前,北京正在大力推进“两区”建设,对高层次境外专业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提出了“允许境外人士在北京市内申请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等开放措施。2021年9月,我局发布《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1.0版)》(以下简称1.0版目录),明确35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对境外人员开放,吸引全球专业人才来京创业服务。
二、文件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2.0版)》(以下简称2.0版目录),进一步拓宽境外人员在京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项目范围,支持境外人员在北京市内申请参加目录内职业资格考试。
三、文件的涉及范围有哪些?
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工作的境外专业人员。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特点有哪些?
(一)考试项目数量多、涉及领域广。2.0版目录共列入职业资格考试40项,全部为专业技术类;覆盖金融、建筑、规划、交通、知识产权、信息技术等“两区”建设重点领域。
(二)涉及行业部门多。45项职业资格涉及人社、财政、交通、规划、金融等20余个行业主管部门。在考务组织方面,25项考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其余考试的组织工作涉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多家国家行业机构,以及我市财政、知识产权、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
(三)实行动态调整。2.0版目录为1.0版目录的升级版,我们将继续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随着“两区”建设的推进,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力争纳入更多、更实用的考试项目。
五、与1.0版目录有何差异?
一是进行扩容。增加勘察、规划、消防、金融等领域职业资格。
二是进行调整。依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规范职业资格名称及顺序,动态更新职业资格目录。
六、执行标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名词解释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