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学生助学贷款需求,北京市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实现贷款学生和财政负担双减负。
一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从20年增加至为最长不超过22年,充分考虑疫情影响下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
二是延长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贷款学生毕业时,与经办银行协商确定还款计划,最长5年内无需偿还贷款本金,缓解困难学生初入社会压力。
三是降低助学贷款利率。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政策将覆盖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4658人次,生源地贷款学生114人次,贷款存量达3051.66万元,预计全市学生利息及财政贷款贴息规模每年将减少24万元。
四是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20年为86位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78.69万元,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
五是落实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安排资金落实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负担,并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7%建立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来源:市财政局教育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