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布北京市2015年度第十八批、2016年度第十六批、2017年度第十一批、2018年度第九批和2019年度第四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20]534号 2020-3-31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8〕8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八批)、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六批)、北京市2017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九批)和201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