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调整逾期未领取级会计职称证书核发工作的公告

2019-11-21 14:3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调整逾期未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的公告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北京市人事考试服务水平。经研究,我市将对北京地区逾期未领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做出调整。

一、适用范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2018年度及以前的逾期未领取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二、时限要求

(一)2019年12月13日前,逾期未领取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证书领取凭条》的要求,到相应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资格证书(逾期未领取资格证书核发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二)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2月14日,全市暂停核发逾期未领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三)2020年2月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各区人事考试机构不再承担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起,我市将全面推行资格证书EMS邮寄业务,同时推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电子合格通知书及相应的互联网查验等服务功能。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并选择EMS邮寄或现场领取资格证书(EMS快递费用由申领人向中国邮政支付),同时可下载、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备同等效力。

本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周期较长,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业务咨询电话:12333

业务咨询邮箱:kwglsk@rsj.beijing.gov.cn

附件:逾期未领取资格证书核发时间和地点

逾期未领取资格证书核发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要求:

在人事考试频道首页的“证书查询”栏目打印证书领取凭条或查询领证通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领取地点:

(一)以下两类证书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1.2010 年以前(含 2010 年)所取得的证书;

2.证书领取凭条上公布的“领取地点”为“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证书。

(二)其他证书在证书领取凭条上公布的“领取地点”所属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具体领取时间、领取地点参照下表(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未领取北京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核发时间和地点逾期未领取北京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核发时间和地点逾期未领取北京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核发时间和地点逾期未领取北京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核发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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