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税费返还如何填写?
收到的税费返还在现金流量表中表现为两个项目,“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和“收到的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1、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而取得的现金,应单独反映。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货款”科目用以调整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企业除增值税税款退回外,还有其他的税费返还,如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这些返还的税费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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