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申报利润表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如何填?
利润表中的"本期金额"与"上期金额"到底如何填列,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前利润表的栏目是"本期数"与"本年累计数",而新准则颁布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指出,"利润表"格式中给出了"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但没有对"本期"和"上期"的所属期间作出解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税务机关要求企业按《指南》给出的"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填报利润表,但对所属期间同样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或规定不一致."本期金额"有填年初至本月末累计数的,有填本月数的,也有填本季数的;"上期金额"有填上年初至上年同期月未累计数的,有填本年上月数的,有填本年上季数的,也有填上年同月数的.企业按各自理解的期间填报的利润表各级税务机关都予以受理,广大会计人员感到困惑.目前这种困惑局面也可从互联网上众多会计人员的提问和不同的答复中得到证明.利润表"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栏所属期间的理解和填报不统一,严重影响了宏观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质量,扭曲宏观经济指标,干扰宏观经济决策,所属期间必须明确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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