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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盈余资金如何计算?

2020-09-07 11: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累计盈余资金如何计算?


       累计盈余资金如何计算?

累计盈余资金=流动资产总额-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或者

累计盈余(资金来源与运用最后一年)-固定资产余值-回收流动资金

盈余资金是指建设项目在整个经济寿命期内各年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差额之和.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主要用于计算累计盈余资金,分析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 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提取的盈余公积.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提取盈余公积"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计算填列.

"累计盈余资金"其实是一个比较含糊的概念,不是会计记账报表所常用的标准词汇,更不是一个合法的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与会计学中习惯俗成的词汇有些差异.这一概念含糊的填报项目如果单从语法上理解,把一个明显资金来源的项目填报在流动资金明细项目中,造成了很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新手的误解.

老版《资产负债表》中,的确在流动资金明细项目有"累计盈余资金"这一项目,把这一资金来源项目强行加入资金占用类项目,是源于这是项目计划表,不是正常经营时期的财务报表,所有项目均受计划的制约,并不是现实经营中的资金运动实际情况.备用的库存资金由于受计划比例的约束,备用的库存资金不方便突破计划比例.由于"资金来源=

资金占用"是会计核算的绝对恒等式,所以计划表中在计划的制约下,没用出去的"净现金流量"计划多出一块无处填列,就加了一个"累计盈余资金"作为流动资金占用的项目来填列,以求《资产负债表》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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