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资产会计如何处理?
1、其他非流动资产是指除资产负债表上所列非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周转期超过1年的长期资产。
2、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其他流动资产属会计术语,流动资产是指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一般可在一年期以内变现,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等。一般会计书中均可查到,因企业报表分月报、季所、年报,所以归集期间不同,不过一般最少是一个月归集一次。
5、如果企业遇到一些确实不好归到那些常用的流动资产科目时,就可以自行设立科目,填报表时,就属于其他流动资产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有如此规定:企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