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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抵销的项目

2018-11-14 10: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需要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主要有: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 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4)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5)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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