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表格式
2018-11-12 12:22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固定资产盘点表格式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 3、其他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零星设备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物品。
二、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生产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门自行盘点。 (3)其他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生产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品种较多的可以采取重点盘点)。 3、月中检查 由财务部门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3、监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或有关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盘点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指派或财产保管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四、盘点前准备事项 1、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2、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3、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4、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6、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五、年终(年中)全面盘点 1、财务部门应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的主管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对于各车间在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若有出入者,必须重新盘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送财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