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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直接合并法编制合并报表的具体程序

2018-09-04 16:05     来源:中国会计网     

采用直接合并法编制合并报表的具体程序

 

(一)调整分录的编制

 

采用直接合并法合并报表时,除编制合并工作底稿表式,将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相关数字过入所属项目外,主要应调整子公司的报表数据,即以上列举的“调整分录”的第(1)、(2)项,包括:

 

(1)按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分录略;

 

(2)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购买日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调增净资产的,借记有关资产、负债项目,贷记“资本公积”;调减净资产的,作相反分录;因调整净资产需要相应调整相关资产折旧、摊销和成本结转的,借(或贷)记有关成本费用项目,贷(或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项目。

 

(二)抵销分录的编制

 

1.抵销集团内各企业之间股权投资。母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股权投资,都属于企业集团的内部交易,故应予抵销。其中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分录为:按子公司记录归属于母公司的实收资本,借记该项目,按母公司对该子公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项目。

 

2.抵销母公司分得子公司现金股利确认的收益。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分得子公司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实际上这一收益也是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动生成,按合并报表的原理应予抵销。抵销时,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未分配利润”项目。

 

3.抵销其他内部交易事项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其他内部交易事项,包括本文第二部分列举的“抵销分录”的第(1)至(7)项,以及相互之间非控股权益性投资,抵销方法与《讲解》介绍的方法相同。

 

4.计算填列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直接合并法下,按当年子公司净利润份额确认的母公司持股损益的分录已经取消,抵销的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也只限于抵销母公司的投资成本与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实收资本和相应的资本溢价,无法再以抵销分录方法确认少数股东损益和权益,因此需要通过计算直接填列。其计算方法如下:

 

少数股权损益=经调整、抵销后的子公司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应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的“合并金额”-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权益=经调整、抵销后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合计的“合并金额”-少数股东权益

 

此外,合并利润表要求填报“其他综合收益”,是指子公司净资产变动额中除子公司净损益(扣除分配现金股利)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子公司净资产的增减。采用直接合并法时,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应直接填列在底稿合并利润表“个别财务报表”栏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金额=持股期间子公司净资产增加额(减少以负数计入)-同期子公司净利润(净亏损以负数计入)+同期子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均以个别财务报表数字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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