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看,欺诈性财务报表是一种故意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行为。谎报财务报表数据是其表现形式,虚增盈利是其最常用的手段。一个公司从基层经理到高层管理者,都有可能卷入财务报表的欺诈活动;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也要对客户欺诈性财务报表产生的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欺诈性财务报表产生的原因
1、短期目标倾向为报表欺诈提供动机
会计数据通常是管理人员的“等级”,是各级人员奖金、效益工资增加及提升的依据。在一些公司高层管理部门明确告诉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他们本年度不能实现公司下达的利润目标或投资收益目标,则下一年他们将被解职,反之就有机会被提升到一个新的岗位或转到公司的另一部门工作。
这样无形中为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创造了欺诈的动机,在完不成目标利润指标时,他们会想方设法作假,谎报财务报表数据。
2、高层管理人员的怂恿助长报表欺诈的产生
一是高层管理人员出于某种目的的需要,如增发新股或发行债券或银行贷款,或进行其他不可告人的活动等,他们不但会对下属单位的欺诈行为予以认可,甚至还会指使或鼓励财务会计人员造假,谎报财务报表数据。
二是指最高层管理人员处理公司内部欺诈的态度。如果高层管理人员对内部平时发生的较小的不道德的欺诈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会使公司内部欺诈行为蔓延,甚至愈演愈烈。
3、企业内部业绩评价制度的缺陷为报表欺诈提供土壤
企业内部业绩评价作为管理的内容和环节,对企业各个层次都是很重要的。没有业绩评价,就没有争先创优、奖勤罚懒,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便得不到实施,企业就没有生机和活力;没有业绩评价制度,企业内部的责、权、利就无法结合,对职工就没有动力和压力,企业不可能持续发展。
但过度的业绩压力是不可取的,否则就会诱发欺诈,如职工的工资、奖金与业绩挂钩,制定不切实际的业绩预算指标,就会诱使其谎报数据;中层管理者为了完成上层管理部门下达的不现实的预算指标,也可能谎报实际完成数;高层管理者为了改善公司的财务形象,以提高其股票在市场中的价格,或逃避对其不良业绩的处罚,也可能指使财务会计人员造假,谎报财务报表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