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2018-08-19 09:5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和到期收回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和分回利润所收到的现金,以及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 该项目反映处置上述各项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所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如该项目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应在"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目以外,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其中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价款现金及增值税款、固定资产购建支付的现金。但不包括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支出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在现金等价物以外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佣金手续费所支付的现金。但不包括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记录分析填列。 7."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包括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