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法是将直接法中的一部分现金流通过间接的方法倒推出来,以分析这部分现金流在会计核算上的来龙去脉,即将直接法下的经营现金流量单独拿出来,以企业当期的净利润为起点根据不同的调整项目倒推出当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间接法下可以从另外一个会计职业角度(直接法下现金流量项目是从收支业务本身划分的)看出企业期间内的金银现金流量来源。
直接法直接确定每笔涉及现金收支业务的属性,归入按现金流动属性分类形成经营、投资、筹资三部分的现金收支项目。二者的现金流入流出净额合计就得到一个单位整个期间的现金净流量。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时候,直接法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关账务处理记录通过公式计算出来,或者编制首付实现制的分录来统计形成。但是对于财务信息化的单位而言,一般可考虑通过辅助核算项目来实现——即对于每个现金流量项目的会计科目,发生一笔收支业务时,就确定该业务是属于那个现金流量收支项目。然后,期间结账之后,按期间的现金流量科目相关的明细账及其上的现金流量收支项目即可统计出直接法下的现金流量表。
对于间接法,理解上似乎难于直接法。有时候,对于那些调增、调减的项目,对照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时不知道到底是应该在净利润基础上增加呢,还是减少。现在就这方面的理解说明如下:
将净利润调增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本质是剔除影响利润不影响现金收支的因素,如减值准备,剔除非经营活动的损益变动因素,如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损益,考虑不影响利润但是影响现金收支的经营活动因素,如存货变动、应收和应付变动等。
(1)影响损益但不影响现金收支的业务:当期计提的减值损失(扣除转回的)计入了当期损益,减少当期净利,故作为调增项目。
又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进入期间费用的降低了净利,但是没有现金收支发生,而且属于经营环节的,故作为调增项目;而进入制造费用的部分,如果销售了专为成本应该作为调增项目,转入期末存货的导致存货增加在存货调节时扣除了,本处也就要一并作为调增项目处理。
(3)影响损益但是不属于经营环节的业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净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不属于经营环节的财务费用都是的。这部分要逆向调整。
(4)与损益无关但影响经营现金变动的业务:通常指的是经营性应收、应付以及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这些项目变动表面与损益无关,但是潜在分析中,还是相关的。以存货为例,不考虑减值的期末存款额减去期初存货额的差额,增加的作为净利润调减项,而减少的作为净利润调增项。因为,存货减少的,到那里去了?到成本里去了。到成本的部分不是要降低利润么?所以作为利润的调增项目。这种理解有时候总觉得不得要领。有人也总结为,应付增加的就增加,减少的就减少,但是我认为这还是不够简洁或通俗易懂。看得多遍按如下原则理解这部分调增项目更加高效:
经营性资产的减少=资产的变现即经营现金流量的增加——》调增;反之,是资产的买入,现金流出,作为调减项。
经营性负债的增多=借款的增加即经营现金流量的增加——》调增;反之,是借款的偿还,现金流出,作为调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