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流量
初始现金流量是指开始投资时发生的现金流量,一般包括如下的几个部分:
⑴原有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这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更新时原有固定资产的变卖所得的现金收入。
⑵流动资产上的投资。包括对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现金等流动资产上的投资。
⑶固定资产上的投资。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入或建造成本、运输成本和安装成本等。
⑷其他投资费用。指与长期投资有关的职工培训费、谈判费、注册费用等。
营业流量
营业现金流量是指投资项目投入使用后,在其寿命周期内由于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这种现金流量一般以年为单位进行计算。这里现金流入一般是指营业现金收入。现金流出是指营业现金支出和交纳的税金。如果一个投资项目的每年销售收入等于营业现金收入。
付现成本(指不包括折旧等非付现的成本)等于营业现金支出,那么,年营业现金净流量(简记为NCF)可用下列公式计算:每年净现金流量(NCF)=营业收入一付现成本一所得税或每年净现金流量(NCF)=净利十折旧或每年净现金流量(NCF)=营业收入×(1-所得税率)-付现成本×(1-所得税率)+折旧×所得税率
终结流量
终结现金流量是指投资项目完结时所发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
⑴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或变价收入。
⑵停止使用的土地的变价收入等。
⑶原有垫支在各种流动资产上的资金的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