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投资活动主要有三个目的:
(1)为企业对外扩张和其他发展性目的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
(2)利用企业暂时不用的闲置货币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以求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3)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奠定基础,如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
前两个方面一般都应与企业的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相一致。第三个在很多情况下是企业的一种短期理财安排。因此,在企业投资活动符合其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的条件下,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一般是由于企业挖掘利润增长点、扩大投资行为的结果。当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数时,一般是由于企业在本会计期间投资回收活动的规模大于投资支出的规模,或者是由于企业在经营活动与筹资活动方面急需资金而不得不处理手中的长期资产来变现。因此,必须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原因进行具体的分析。
企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量,有的需要由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量来补偿。例如,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建支出,将由未来使用有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会计期间的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来补偿。因此,即使在一定时期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小于零,我们也不能对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质量简单作出否定的评价,而是要结合产品市场潜力、产品定位、经济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以此对企业未来获利能力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