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编制不平衡时的处理与检查
现金流量表编不平的主要表现: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筹资活动净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不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间接法下用净利润加上或减去调整因素后调节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主表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不相等。
遇到编不平时怎么办?有人反复检查,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人随意倒轧,看起来报表是平衡了,实际上没有满足现金流量表与另两大主表的勾稽关系。
一套高质量的现金流量表,应该不仅仅是满足报表的平衡,还要符合与另两大主表的勾稽关系,能够合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报表编制不平衡时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方法来检查呢?
一、直接法下的检查与处理
首先,我们要检查的是,我们所有编制的调整分录,借贷方发生额是否平衡。我们要知道,现金流量表工作底稿法编制的基本思路就是调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各科目的发生额,发生额调节平衡了,根据复式记账法的基本原理,现金流量表也一定会是平衡的。那么,我们第一步检查的就是我们的调整分录是否借贷平衡,看是否由于笔误导致调整分录未编制平衡。
如果所有的调整分录借贷方都是平衡的,我们再来检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科目是否全部调整平衡。根据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理,如果每一个科目都编制平衡了,现金流量表也一定是平衡的。在实务工作中,经常有初学者,在前面已经调整的科目,在后面又重复调整,导致科目发生额未编制平衡,这样现金流量表一定是不平衡的。还有一种最常见的错误是方向编制错误,导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科目未调整平衡。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只需要检查,科目的发生额调整是否正确。
在经过上面两项检查后,我们可以确信,现金流量表是可以编制平衡了。如果这时候还是不平衡,那么我们只有检查是否存在笔误了。
二、间接法下的检查与处理
在检查间接法是否编制平衡时,我们首先先回顾一下间接法编制的基本原理。间接法的编制,是将净利润还原为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过程。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差异,主要为两方面因素,分别为影响了净利润但没有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因素,和影响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但没有影响净利润的因素。
那么我们在检查时就要检查这两方面的因素是否已经调整平衡。间接法中的调整因素中,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公允价值变动等因素是比较容易确定的,一般来说我们可以直接引用利润表的数字。比较容易导致不平衡的因素是,存货的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
这几个因素影响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但没有影响净利润。在编制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如下因素影响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平衡:
1.应考虑存货中非经营性存货的的影响
在填列附表中“存货的减少(减:增加)时,应理解为此处的存货,应是指经营性存货。而在企业的正常经营中,存货的变动,不仅仅是经营性活动发生的。
如果存货中有借款利息资本化的因素,或者将存货用于对外投资、领用于在建工程等方面,则不属于经营性存货,应该在附表填列时予以扣除。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借款购建或者生产的存货中,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
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在编制调整分录时,我们通常是做如下调整分录:
借:存货
贷: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我们可见,资本化的利息,计入存货但没有影响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应在存货的变动中予以扣除。
此外,存货如果用于对外投资,或者用于在建工程的领用,则对应现金流量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也应该在存货的变动中加以调整。
2.应考虑经营性应付项目中非经营活动的因素
经营性应付项目中,可能存在一些非经营性活动的因素。比较常见的因素如下:
1)应付账款中,存在非经营活动的应付款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应付款,这些应付款在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中反映,在间接法的编制中,如果将这部分应付账款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中反映,则会导致间接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等于主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固定资产进项税在间接法中的处理
我们在编制调整分录时,对进项税的处理一般是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调整中反映的。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间接法的影响
在实务处理中,对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现金流量本身并不产生影响。但是,由于其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列支,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了影响,在间接法中我们应考虑其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
4)财务费用的填列对间接法的影响
在实务工作中,有些初学者,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理理解不够透彻,在编制间接法时,直接在“财务费用”一栏中填列本科目的发生额。实际上,“财务费用”科目所包含的明细项目,无论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中,都应根据其项目性质分别作调整处理。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的“财务费用”科目中,主要包含的因素有: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率变动、手续费等,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中应分别作出调整。
在间接法的编制中,如果将上述“财务费用”的因素全部计入财务费用中,则会导致直接法和间接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平衡。在编制间接法时,我们只需要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因素计入“财务费用”,对于既影响了净利润又影响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因素,不应计入“财务费用”。
因为间接法的编制基本原理就是只考虑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因素及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不影响净利润的因素。在本例中,只需将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的因素予以填列在间接法的“财务费用”项目中即可。
5)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填列应为本期计提数而不是差额
在附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填列,应该是本期的实际计提数。因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期初与期末的变动,可能不仅仅是本期计提的影响,还有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或出售、清理等因素都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产生影响。
固定资产清理与转出,其影响是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中反映的,在本期计提累计折旧一行中不应反映。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的填列,不仅仅是计入损益类科目的折旧,还应包括制造费用中的累计折旧。也就是说,我们只需要填列累计折旧的贷方发生额即可。
因为制造费用中的累计折旧最终是要计入到存货里的。存货的本期增加数在附表中是予以调减,那么在累计折旧里包含这一部分金额,并不会对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以上是列举了一些可能导致直接法与间接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平衡的因素。实际工作中,我们可能还会遇见更多复杂的情况。但不管情况如何,我们只需要把握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基本原理,即可以不变应万变。
在用调整分录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我们检查平衡时,可以在调整分录中,查找有无借货方分别为经营活动和投资或筹资活动的因素。如果借货方均为经营活动的事项,则不需要在间接法中调整。如果借货方为经营活动对应投资或筹资活动,则应在间接法中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