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指一个地区在某个特定时间点上所拥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总价值和把自然资源维持在某个规定水平之上的成本(负债)的报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体制的内容,现在要进入试点实施的阶段了,而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要编制中国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近期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决策部署,国家统计局也在京召开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暨培训会。而自然资源的资产如何确权?负债包括哪些又如何核算?在具体统计时是计实物量还是价值量?资产或者负债的价值如何计量?这些都成为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难点所在。
目前许多自然资源的权属不清晰,一些资源的权属正在变更和登记之中,归谁所有有待明确。在计价方面,自然资源的资产和负债计价方式有按照市场交易价格、历史成本、未来收益的折现价值和重置修复成本四种计价方式,而不同的计价方法的价值量差异是非常大。面对这个不仅涉及会计还牵扯地质、生态等多方面的报表编制工作,有专家就认为,目前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大可不必一定追求数据关系的平衡,而且有别于会计报表“价值计量为主”的列报方式,它应该是“数量、质量和价值并重”。
全面价值计量需要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交易制度的重大突破,以及自然资源估值体系的健全与完善,这非一日之功。而基于有偿使用和补偿的价值计量可以通过针对单项自然资源的专业评估去解决,不一定非得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解决。即便在报表中进行了自然资源的价值列示,单项自然资源转让和补偿时依旧需要进行专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