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资产负债表
一、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1、资产类项目有: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如该账户出现贷方余额应以“-”号填列)、递延税款借项等。
2、负债类项目有: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如该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如该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其他应交款(如该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
3、所有者权益项目有: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二、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资产负债表某些项目需要根据若干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1、资产类的货币资金项目,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资产类的存货项目,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账户的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余额填列。
3、资产类的固定资产净值项目,根据“固定资产”账户的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4、所有者权益类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在月(季)报中,根据“本年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该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三、根据明细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资产负债表某些项目不能根据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或若干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需要根据有关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如“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再加上“预收账款”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又如“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编制。
四、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资产负债表上某些项目不能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或计算填列,也不能根据有关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需要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反映的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又如“长期债权投资”项目、“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也要分别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和一年内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计算。
五、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
具体的项目有:
1、“短期投资”项目,由“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存货”项目,根据扣除前的存货项目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5、“固定资产净额”项目,按照“固定资产净值”项目余额减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7、“无形资产”项目,按照“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以反映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
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中的“年初数”栏内。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各项目主要是根据有关科目记录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