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在合并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的,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两种情况。
1.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不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2.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在合并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格式在个别资产负债表基础上,主要增加了三个项目:
1.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之前,增加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用于反映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时所发生的折算差额。
2.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之前,增加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用于反映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折算为人民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时所发生的折算差额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部分。
3.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加了“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用于反映非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
4.在“开发支出”项目之下增加了“商誉”项目,用于反映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即在控股合并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享有份额之间抵销后的借方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