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数”和“期末数”两栏。其中: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则根据会计报表编报时间,可为月末、季末或年末的数字。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各有关数据,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如“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短期 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付福 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
2.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根据“短期投资”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备抵账户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3)“存货”项目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 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 成本”等科目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 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 价后的金额填列。
(3)“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本项目根据“无形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预提费用”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5)“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一”号填列。
3.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1)“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分别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预付账款”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分别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3)“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预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金额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