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的结构
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是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在一定时期(月度、季度、年度)内利润形成情况的会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结构,具体格式见第五节表13—13所示。
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通常,月度利润表包括“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年度利润表则将“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栏,即包括“上年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
(一)“上年数”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上年数”栏各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利润表时填列,目的是便于与“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进行比较。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一致,可以直接将上年度利润表各项目的数字转抄在本年度利润表的各项目中;反之,应对上年度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后,填入“上年数”栏。
(二)“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利润形成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月度的利润表应当根据上月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的数字,加上本月利润表的“本月数”栏的数字,计算出各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列;编年度利润的“本年累计数”就是12月份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可以直接转抄。
(三)“本月数”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本月数”栏反映企业利润形成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应当根据收入、成本费用有关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直接填列或计算分析填列。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
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收入总额,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成本”项目。“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的实际成本,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收人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其他业务成本及应负担的费用、税金)后的净收益(如为净支出应以“-”号表示),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计算分析填列。
5.“营业费用”项目。“营业费用”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根据“营业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项目。“管理费用”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根据“管理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财务费用”项目。“财务费用”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为筹集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财务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8.“投资收益”项目。“投资收益”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利润、应分得的股利以及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等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亏损,用“-”号表示。
9.“补贴收入”项目。“补贴收入”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取得的各项补贴收入,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业务经营以外的各项收入,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1.“营业外支出”项目。“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业务经营以外的各项支出,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2.“所得税”项目。“所得税”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额,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