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特派办从适应新时代审计发展要求出发,从审理业务模式、审理工作方法、审理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入手,积极推动审理职能由业务管理向业务服务转变,更好发挥审理部门“把脉提质”作用,着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
推动审理业务模式由审后控制向全过程跟踪转变,提升服务审计项目的跨度。积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理,将审理工作的时间点和地点前移,主动地、有计划地介入审计项目,牢牢把握住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中期业务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讨论会等关键环节,形成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既重事后、又重过程的审理业务模式,把审理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确保审理人员准确掌握审计现场鲜活情况,客观全面的了解审计事项,及时跟进重点复杂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服务审计组力争将审计质量问题发现在源头、研究在现场、解决在一线,有效避免了事后审理造成的审理意见不接地气、撤离审计现场后补证困难、问题反映角度偏差较大无法纠正等问题。
推动审理工作方法由业务办理向研究式转变,提升服务审计项目的层次。积极践行研究式审理理念,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各领域发展规划、行动纲要、指导意见、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推进政策研究与审理工作有机结合,有意识地将研究思维和创新思维融入审理工作,集体深入研讨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审计应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协助审计人员提高反映问题的站位和层次。对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多角度、多层面进行梳理、归纳、分析、提炼、总结,分专题编写成审计典型案例,通过以案代训、以案促学的引领示范作用,帮助审计人员更新审计理念,改进审计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和能力。
推动审理作用发挥由纠错指正向完善建议转变,提升服务审计项目的维度。积极调整审理角色由“质检员”向“修理工”转变,在审理中,以时间为维度,详细掌握审计发现问题的来龙去脉,以空间为维度,深入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后果,确保审计结论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力争做到不仅能精准指出送报审理资料存在的审计程序不合规、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审计定性定责不准确、审计处理处罚不恰当等问题,还能对如何有效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如应补充何类审计证据、应如何调整定性角度、应如何做出审计处理处罚等,帮助审计人员准确把握工作方向,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