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审计局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精准把握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做到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不断推进依法审计进程。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根据法定程序在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审计监督职责、权限、程序和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及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审计进点前主动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事由、执法依据,明示审计人员岗位职责,张贴审计公示、审计纪律要求,悬挂双举报箱。
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全面推行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大同市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大同市审计局保密工作制度》《审计业务流程图》等制度办法,做好对强制性查封执法措施、举行听证会等事项的全程音像记录,实现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同时,在审计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等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工作证和审计通知书。
三是加强事后公开,不断落实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法制审核责任,制定完善《大同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大同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制度》《大同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合法性审核配套制度,规范法制审核机构、程序、范围和内容。同时在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其依法依规。(胡元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