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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普陀:审计助推政府实施国有闲置资产 盘活整治行动

2019-07-29 09:20     来源: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浙江省      作者:唐敏晶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在财政同级审中,重点关注了闲置国有房产和土地后续盘活利用情况,并以专报形式,反映了相关问题,提出统筹协调、分类推进、盘活整治的审计建议,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近日,区政府研究出台《普陀区低效闲置资产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全区闲置土地、国有房产进行整治提升。

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对于不同种类的闲置资产,分类明确了阶段性整治目标任务。如对13处闲置国有房产273万余平方米,计划2019年底盘活80%以上,2020年全面完成盘活工作。对于批而未用、闲置的土地,2019、2020年有效处置率分别超50%、75%,确保2021年全面完成处置任务。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成立区低效闲置资产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设立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处置,国有闲置楼宇盘活等专项工作组,由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是督查考核跟进。实行区级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制度和专项工作进度定期汇报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和逐项销号。加强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或应整治而未整治、漏报、瞒报的进行约谈。(唐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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