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计 > 正文

浙江舟山普陀:审计推动完善公款竞争存放管理机制

2019-05-15 09:56     来源: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      作者:唐敏晶

近期,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了《普陀区区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管控防范措施,推动建立完善公款竞争存放管理机制。

一是存放信息更加透明。《办法》规定区级公款竞争性存放增加招投标公告发布媒介。其招标、中标公告均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普陀区财政局网上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系统”等官方渠道发布。

二是评定办法更加完善。制定综合评定办法和综合指标,根据参评银行的经营状况、经济贡献度、服务及利率水平等指标计算评定年度投标限额。既考虑到银行自身的资产质量、运营状况、利率水平等基础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又兼顾银行对区域经济贡献程度和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助力地方发展。

三是日常管理更加规范。成立规范存款存放管理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研究公款存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与中标银行签订公款竞争性存放定期存款协议,明确存放单位及银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四是廉政监管更加严格。银行以书面形式承诺不向公款存放主体单位负责人输送利益,不将公款存放与有关人员亲属在本行的业绩、收入挂钩。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立即收回财政资金,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违规银行存放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唐敏晶 )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