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仔细分析,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成因,结合审计职能,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深刻理解扶贫审计在推动脱贫攻坚任务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结合审计厅工作职能,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情况报送机制,按要求及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三是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的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审计厅按照自治区党委限时整改的要求,派出工作组对相关旗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截至2019年2月,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督促其建立举一反三长效机制。
四是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方面和京蒙扶贫协作等方面需要长期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的问题,审计厅继续在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重点组织开展审计。针对京蒙帮扶审计,已与北京市审计局签署了《京蒙审计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京蒙两地审计机关将以《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契机,加强交流合作,实现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同时,自治区审计厅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入挖掘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回头看”督促整改力度,促进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赵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