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鄞州区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该区基层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审批程序、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以及交易指导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这是该区审计局努力推动制度完善所取得的又一成果。
2018年,鄞州区审计局在镇街道审计中发现,基层公共资源交易站招投标管理存在“招标管理进退两难、投标管理把关不严、评标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及时撰写审计专报并提出“修订完善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内容,加强过程控制,增强责任意识及加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等审计建议,得到宁波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褚银良,区长王兆波的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完善办法。
修订完善的《办法》中,明确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为本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办事处主任兼任;将交易程序细化为申请立项、编制文件、发布公告等十个步骤并加以规范完善;新增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纪违规六大行为认定及责任追究条款;特别规定区审计局等作为主要相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定期不定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纠正和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