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庆市綦江区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推进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促进“前任”“后任”领导干部“交得清、接得明”。
一是交接事项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审内容。交接事项涵盖了重要经济工作及未完成事项、财务资产、债务、审计整改等,针对街镇特别将土地、森林、水资源、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也纳入交接范围。将离任交接事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必审内容,不仅能客观界定“前任”“后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更能揭示“新官不理旧账”“前后任相互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二是由干部任免部门责令限期交接并实行备案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区教委等向领导干部及原任职单位制发《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领导干部在其任免文件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书面交接事宜。交接书及相关资料须及时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强化未交接或交接不清追责问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形成监督合力,让领导干部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对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办理交接又无正当理由的,对其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纠正;对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交接不清并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责任。(代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