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坚持以扶贫审计全覆盖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查案追责为重点,以督促整改建章立制为关键,审慎区分扶贫审计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移送案件线索19起,追究党政纪责任27人;促使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全市性规范文件3个,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审计保障。
一是统筹上看效果,促财政资金真整合办大事。该局将财政资金整合作为扶贫审计重点,与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相结合,在掌握省、市扶贫办下达的分配文件基础上,结合各级财政年初预算以及扶贫办对当年资金进一步安排的相关文件,对上级分配的指标、项目、用途与实际安排的指标、项目、用途进行核对,检查项目的计划申报、审批程序,有无擅自改变项目计划,不按上级审批的要求执行以及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现象。同时,调查分析造成统筹整合无实质性进展的原因和症结所在,严肃揭露和查处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二是用途上看对象,促扶贫资金用于民见实效。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作为审计查处的重点,对扶贫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坚决予以收回。对无中生有、虚报套取,以权谋私、坐地生财,张“冠”李戴、优亲厚友,雁过拔毛、顺手牵羊,欺上瞒下、挪作他用的人和行为严肃处理,从严追责。
三是标准上看实际,促帮扶对象真识别真帮扶。采取深入基层、进村入户等方式,检查扶贫政策落实与精准识别对象是否一致。重点反映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产业扶持、抉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标准不严格、程序不到位、结果不公开,或者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应纳入而未纳入、不应纳入却纳入贫困户等问题。在具体问题判定上,不简单以是否在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中作为区分困难群众的唯一标准,而是以扩大范围发放扶贫到户资金是否用于困难群众为情节轻重的标准。
四是项目上看程序,促脱贫项目早启动早见效。将项目带动、产业脱贫作为审计重点,围绕项目申报建设等相关档案资料,重点审查扶贫项目建设真实性,看有无虚报项目开工、完工的问题。有无监管履职不到位,相关单位或个人利用虚假项目、虚假合同、虚假报账验收资料等手段虚报冒领、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同时,对建设项目程序违规等问题,从是否存在行政审批简政放权不到位、用地供应不及时、招投标程序繁琐时间长等方面深入分析,根据问题成因和实际效果做出定性结论,促进项目早启动见实效。(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