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化学工业园区财政局向扬州市审计局反馈了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情况。该局积极采纳强化制度建设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或修订了4项管理制度,弥补了预算执行和支出管理制度不够细化、不够完善、不够系统的不足。扬州市审计局充分发挥了帮促服务、治标治本的作用。
一是针对园区部门慰问费、伙食补助、职工体检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出国(境)经费等特定支出事项缺乏统一支出标准和统一列支渠道的现状,该局对上述特定事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支出渠道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和强化了经费支出管理与约束。
二是针对园区少数部门组织外出学习培训超标准、报销附件不齐全和财政部门未制定培训费管理办法的现状,该局强化了对园区机关部门培训计划、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报销结算的管理约束与监督检查。
三是针对园区部分单位在组织专家评审、培训授课等业务活动中未认真执行园区有关管理规定,存在以现金直接支付评审费、讲课费、劳务费等不规范结算行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评审费、讲课费、劳务费等不得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通知》,重申了发放给个人的评审费、讲课费、劳务费均需汇入其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对不符合规定不予批准报支的规定。
四是针对2016年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未能考虑出差人员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往返的现状,印发了《关于公务出差市内交通费报销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了规定,及时弥补了上述制度缺陷与不足。(蔡守宇 刘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