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对采购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全过程的审计是指从预算、审批询价、招标议价、签约、验收、付款和领用等所有环节的监督。审计重点是对预算制定、签订合同、质量验收和结账付款四个关键控制点的审计监督,以防止舞弊行为。科学规范的采购机制,不仅可以降低物资采购价格,提高物资采购质量,还可以保护采购人员和避免外部矛盾。
1.确定控制目的,按需采购。即审查所有的采购,是否由需求部门提出的,这个需求部门与采购部门是否职能上分离的。
2.对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查。审查采购经办部门和人员是否对供货单位进行资格调查,包括供货方的资质、生产状况、质量保证、供货能力、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是否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作出选择合格供应单位的正确决策,以便在采购活动的初期把由供应商方面的不确定所带来的采购风险控制在最小。
3.价格的确定。审查是否根据采购物资的数量金额的多少,采用比价、议价或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是否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4.合同或协议确认。审计部门对合同中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账号、地址、运输、、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各项内容,按照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等四个标准,逐一进行审核。
5.验收入库。审计要求用户、采购人员、审计人员三方共同参与物资验收,严格按照合同验收。
6.账务核对。审查验收单是否与合同、发票、送货单核对无误;验收单是否由验收人和领用人双方签字认可,货物的验收人员应该是是独立于采购人员;审查实物与验收单是否核对无误;以及报销金额与合同金额的核对,合同的出卖人公章与发票的开具人公章是否为同一家供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