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
1.从独立性角度分析。
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实质不在于是由内部审计人员还是由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而在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是由管理层领导还是由董事会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与业务部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制衡关系等因素,将最终决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程度。内部审计工作不独立,很大原因在于内部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不独立,不在于是由谁来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而在于我们的内部制度还不够科学、不尽完善。因此,可以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可见,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根本不在于是否将内部审计外部化,而在于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性不影响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选择。
2、从经济效率角度分析。
效率通常指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的比较,是个投入与产出的比率问题。在内部审计外部化问题上,较流行的观点是它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其理由主要在于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成本、维持成本、培训成本等。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较小的成本来达到相似或者更好的审计效果。但是,该观点至少没有充分考虑下列影响因素:
(1)从投入来看,企业在将内部审计外部化时,已经隐性地支付了审计人员的选拔成本、培训成本等,而外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差别很大。如何选择高素质的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在将内部审计外部化时所必须考虑的。实际工作中,企业往往根据外部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声望、信誉等进行选择。通常,声望越高、信誉越好的外部审计人员,其在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时所索取的服务费也越高而这就会造成经济学上说的资源投入冗余。
(2)从产出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由“检查与评价组织活动和为本组织服务”转变为“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经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企业的各项业务以及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增强协调和处理各种复杂关系及观察与分析问题等能力。如IBM、GE等很多跨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已经成为经营主管和财务主管的集训地。也就是说,由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企业所获得的远不止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本身,而这是内部审计外部化所无法实现的。由此看来,认为内部审计外部化一定会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的观点是片面的。
三、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企业采取内部审计外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至于外包的方式和范围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但是,在审计外包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加强内部审计服务的监管和规范。制定内部审计指导性规范,使内审服务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政府应该完善相应的法规,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审服务所导致的独立性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2.选择合适的外包形式。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一方面根据国家规定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另一方面,内部审计职能完全外包会产生很多种后遗症。因此,部分内审职能外包将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企业应该设置内审部门,配备熟悉企业情况、业务水平精干的内部审计人员。并根据企业需要,聘请专门人才配合内部审计人员共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中小型企业而言,内部审计任务不多,设置内审部门并配备内审人员将得不偿失,此时内审职能全部外包则可能是企业的最佳选择。
当然,更多企业可选择合作内审。在合作内审形式下,企业保留较少的内审人员,可节约人工成本;在合作内审工作开展时,内部审计人员通过与外部审计师的合作获得许多内审工作所需要的职业判断和知识技能,为企业节约了培训费用。内审人员能够利用外审人员开展一些比较复杂的内审工作,并就审计方式、审计目标等问题达成一致,内部审计人员还可把握审计建议的可行性,确保审计工作结果符合企业的特定情况,更具针对性。
相关链接:内部审计外包的经济学分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