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升金融内审工作水平的一点建议
2018-10-18 10: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国一些金融企业内部审计起步较晚,发展过程当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笔者结合审计工作实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 加强金融内部审计的法规与制度建设。以各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审计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本金融机构的情况以及当前的经济形势,制定满足审计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办法和规定,使得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 加强金融内部审计的组织建设。首先,完善金融业务核算系统程序。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核算系统程序要从方便审计工作需要出发, 不断改进和完善, 便于金融内审部门前期介入各项业务核算系统, 利于内审部门对系统功能设计、安全防范等进行有效的检查。其次,要确保内审信息库储存资料的真实完整。为了使金融内审人员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审计对象的信息, 应及时更新、修改、调整内审信息库的信息资料。再次,提升金融内审人员素质。采取以会代训、派出学习进修和邀请专家授课等多渠道且多层次的培训方式,让每一位内部审计人员得到应有的学习和深造机会。在此基础上,还需特别注重提升专业人员的外语以及计算机水平,将熟练掌握外语和计算机技术、熟悉专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审计队伍当中,促使专业人员能够根据业务需要开发新的软件,提高内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加快建立科学的内审体系。首要条件是要熟练运用计算机及网络,快速地根据需要研究开发科学且统一的内部审计软件及其相关软件,建立科学、完整、规范的稽核监督指标体系,将稽核监督的指标量化,根据实际情况精确地确认各项指标在总指标中所占的比重,使金融内审工作能够基于现有标准和商业银行的业务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完善金融内审组织体系。实行内审人员派驻制,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在各商业银行的总行设置审计稽核部门,再在该商业银行的各分部设置其派驻机构,此派驻机构的人事关系不受派驻行的干预,其人员可独立行使审计的检查权,其检查结果的上报权和违纪违规的处罚权皆独立于该派驻行。 把金融内审工作的重点转向宏观管理服务。要明确提出加强金融审计的要求,同时加大力度突出信贷审计,这要求金融内审工作做好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服务方面的工作,使内审工作的范围和方向可以逐渐涉及内控制度和绩效审计领域,在审计时间上应该一改过去单一的事后审计,重视事中和事前审计的作用和结果。同时内部审计工作还应该促进银行按照国家的计划控制信贷规模,改进信贷管理,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工作要从宏观角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加强对内审制度的稽核检查。可以通过实施以内审执法抽查制度为中心的内审机构主管首长责任追究制,以总行和一级分行为主,在全国和省内区域统一抽调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结案的项目进行复审。对于稽核检查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稽核监察机构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则予以通报批评、警告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