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在区属重点国有企业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清、内设机构不健全、人员招用及薪酬计发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提出规范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建议。江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成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部署整改工作,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国企管理。
一是加强国企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区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江津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分别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资金运作事项的报备、报批进行规范。
二是加强国企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区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区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属国有企业设置、内设机构、企业领导职数、人员配置、人事和劳动用工、员工招录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
三是建立岗位序列和业绩考核结果相结合的薪酬机制。区政府先后制定了《重庆市江津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江津区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结合企业功能定位、企业效益、不同岗位职责、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等因素,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及职工的薪酬水平,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陆成林 聂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