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干部监督信息渠道,促进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近日,湖北省巴东县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与执纪执法单位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对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监督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加强审计对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和运用。
一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成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审计部门等执纪执法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构,负责干部监督信息共享的组织协调、分析研判、结果运用。每个部门明确一名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沟通及报送工作。
二是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审计部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内容是相互通报干部监督信息,讨论并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计部门应准确及时地为县委组织部门提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发现的干部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应在相关文书材料形成3天内迅速报送,如遇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送。
三是建立干部监督的保密制度。对执纪执法单位提供的信息要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审计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的信息,认真履行保密管理工作的责任,负责统筹安排审计各项保密工作,督促审计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审计署保密工作相关规定,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是建立干部监督管理成果运用。各级党委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好任前关,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审计部门对反映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任用的,及时沟通中止选拨任用程序,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决策依据,切实突出了审计部门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针对性,提高了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谭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