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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审计

2018-08-31 11: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1)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

  ①查阅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资料,了解其健全性和完整性。

  ②审查取得和减少固定资产时是否进行了检测鉴定,报废设备是否有内容完整的检验、鉴定、报批等批准文件。

  ③检查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部门固定资产账、卡的设置情况和定期盘点情况,账、卡、物是否一致,是否定期与财务部门的记录进行核对。

  (2)固定资产实物数量的审计

  ①审查固定资产账目的真实性。

  ②采用实地盘存法实地盘查固定资产实物数量,核实各项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账实是否相符。重点应检查生活中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可拆卸移动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增加的审计。

  ①审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否真实正确,其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合法,所有权是否为企业所有。

  ②审查工程完工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结转,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是否计入固定账户,确认固定的完整性。

  (4)固定资产减少的审计。

  ①审查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盘亏等是否经过批准,各种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②通过与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有关账户相核对,验证出售、报废固定资产净损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固定资产折旧审计。

  ①审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遵循了一致性原则。

  其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采用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为3%-5%,低于3%或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财政机关备案。

  ②审查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是否计算正确。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应注意企业折旧率的计算有无变更,如有,是否在变更年度以前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会计报表会注中予以说明,如企业未按规定随意变更应追查原因。

  (6)在建工程审计。

  其重点注意: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审查在建工程物资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其验收、保管、领用是否有严格的手续;审查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是否合规、正确,手续是否健全;检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借款利息是否真实正确;审查在建工程试运行期间的损益是否按规定增加或减少在建工程成本;检查已完工项目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存在已交付使用但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或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核对在建工程总账明细账余额是否相符,并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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