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效益是指在投资活动中所消耗或占用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与所获得的有用效果的比较,也就是投资活动中所耗与所得的关系。投资效益审计是指对投资活动所耗与所得进行监督、评价和建议的活动。基于这一概念,投资效益审计的内容应包括:
(一)审查建设项目立项决策的正确性。
以前审计发现,有些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地质勘探不详,存在应付、走过场现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不负责任,决策草率,长官意志严重,直接导致项目布局不合理,或者污染严重,破坏环境,经济效益低下,损失浪费惊人。因此,投资效益审计必须首先对建设项目立项决策进行审计,内容包括审查勘探设计单位的资质、拟建规模是否科学合理、项目选址是否满足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项目论证是否切实可行等。
(二)审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项目概算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估算框架内,编制项目从筹建至竣工所需费用的重要文件,是控制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审查概算包括审查概算的编制和执行两个方面,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审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审查设备费用。
3.审查工程包括土地、青苗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研究试验费、生产职工培训费、联合试运转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在内的其他费用。
4.审查概算的执行情况。
(三)审查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建设资金的运用贯穿于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的全过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对于提高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建设资金使用的审计应以资金流程为主线,从项目立项至竣工诸环节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入手,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审查建设资金是否符合专款专用的原则,有无挪用资金的问题。
2.审查各种债权是否真实合规,有无不合理的资金占用。
3.审查建设支出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后转移资金的问题。
4.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合规,有无多计多付工程款的问题。
5.审查工程专家咨询费、业务活动费、广告费、赞助费等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商业贿赂问题。
6.审查内部收款收据存根是否列入了财务账,有无基建收入等各种收入不入账,形成账外资金的问题。
(四)审查建设工期和达到设计能力的合理性。
建设项目的工期分为设计合理工期和实际工期,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年限也分为设计年限和实际年限。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期下,实际工期越短则投资效益越高,同样,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期下,实际达到生产能力的年限越短则投资效益越高。因此对已竣工的建设项目应审查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通过设计工期与实际工期和设计达产年限与实际达产年限的对比分析,评价建设速度和建设质量对投资效益的影响程度。
2.通过设计概算与实际完成投资额、建设成本与单位生产能力投资的对比分析,评价工程造价的高低。
3.通过可研与实际的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等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评价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获利能力大小。
4.通过现金流量分析,评价项目偿债还款能力。